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辦,各有關單位:
市公安局關于《太原市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xiàn)轉發(fā)給你們,請按照執(zhí)行。
太原市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市公安局
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為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為我市經濟發(fā)展和人民生活創(chuàng)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huán)境,根據公安部、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和省政府安排部署,制定太原市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太原市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專項治理督查領導組”(以下簡稱專項治理督查領導組),統(tǒng)一領導、組織、督查全市專項治理工作。領導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張 璞(副市長)
成 員:劉夢春(市公安局副局長)
申根成(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副局長)
張政春(市紀委常委、監(jiān)委委員)
李小龍(市工會副主席)
郭晉龍(市經委副主任)
葛文軍(市商貿委副主任)
閆曉安(市教育局副局長)
周廣健(市文化局副局長)
馬秉權(市衛(wèi)生局副局長)
周 強(市民政局助理調研員)
李國祥(市工商局副局長)
黃道義(市旅游局副局長)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支隊。負責專項治理工作的綜合協(xié)調和業(yè)務指導。辦公室主任:張萬銀(市消防支隊支隊長)、副主任:申根成(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副局長)。
辦公室舉報電話: 0351-4043624轉2012(晝)
0351-4043624轉2008(夜)
二、專項治理的范圍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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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容納50人以上的影劇院、禮堂、夜總會、錄像廳、舞廳、卡拉OK廳、游樂廳、網吧、保齡球館、桑拿浴室等公共娛樂場所;
2、容納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館、賓館、飯店和營業(yè)性餐館;
3、容納50人以上的商場、超市和室內市場;
4、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養(yǎng)老院的集體宿舍,醫(yī)院的病房樓;
5、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yè)的車間、員工集體宿舍。
(二)治理內容
1、人員密集場所在營業(yè)、生產、工作期間或集體住宿的老人、幼兒、住院患者、學生、員工休息時間,將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鎖閉、封堵或占用,造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暢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影響人員安全疏散的。
2、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數(shù)量、寬度,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施的設置場所、位置、數(shù)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guī)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標志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應急照明燈損壞或失效的;常閉式防火門閉門裝置損壞、不能保持常閉狀態(tài)的,以及疏散門開啟方向錯誤的。
3、商住樓經營部分與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的;在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和在公共區(qū)域的外窗(包括集體住宿的學生、幼兒、老人、住院患者和員工休息的房間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消防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ι鲜霭踩[患,要采取當場改正或限期改正、拆除等措施;在人員密集場所常閉防火門上,要張貼常閉防火門應隨時處于關閉狀態(tài)的警示用語;在公眾聚集場所要采用多媒體、廣播、書面等宣傳方式,告之顧客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安全疏散路線,并形成制度。
三、工作步驟
這次專項治理工作分5個階段進行。
(一)組織部署階段(6月20日前)
各縣(市、區(qū))政府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具體工作方案。
經濟、商貿、教育、文化、衛(wèi)生、民政、工商、旅游等部門也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按照這次專項治理的范圍和內容,指導和督查本行業(yè)的專項治理工作。
?。ǘ┳圆檎碾A段(6月21日——8月10日)
各人員密集場所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方案要求,認真做好自查整改工作。自查整改結束后,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醫(yī)院、養(yǎng)老院,生產經營企業(yè)、公共娛樂場所、旅游定點的賓館飯店等要向其行業(yè)主管部門寫出自查整改情況報告;其他無行業(yè)主管部門的生產企業(yè)、營業(yè)性餐館、旅館、賓館、飯店、商場、超市和室內市場等單位,要向各縣(市、區(qū))政府專項治理辦公室寫出自查整改情況報告。
?。ㄈz查驗收階段(8月11日——8月20日)
各縣(市、區(qū))政府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地區(qū)的專項治理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市級各行業(yè)主管部門也應對本行業(yè)自查整改單位進行檢查驗收。對自查整改工作不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在責令其限期整改的同時,要依法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予以處罰。檢查驗收工作結束后,各縣(市、區(qū))政府及市級行業(yè)主管部門要向市政府寫出檢查驗收情況報告。
?。ㄋ模┘姓坞A段(8月21日——10月10日)
各縣(市、區(qū))政府在檢查驗收工作結束后,要組織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監(jiān)察、工會、文化、工商及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組成聯(lián)合執(zhí)法工作組,對人員密集場所進行監(jiān)督檢查強化治理。九月初,市政府將組成督查組對各縣(市、區(qū))、市級各行業(yè)主管部門的治理情況進行全面督查、集中整治。存在問題和事故隱患的,要責令其立即改正;不能即時改正的,要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給予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yè)、改變用途、拘留責任人等處罰。拒不履行執(zhí)法部門作出的罰款、責令停產停業(yè)等處罰決定的單位,相關執(zhí)法部門要依照法定職責及程序提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在實施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停產停業(yè)處罰時,公安消防部門要報請當?shù)厝嗣裾疀Q定。對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特別是對2002年專項治理中要求限期整改火災隱患而未按期整改的,也要依法予以處罰。
各縣(市、區(qū))在集中整治工作結束后,要將整治結果向社會公布。
?。ㄎ澹┕ぷ骺偨Y階段(10月11日——10月25日)
專項治理工作結束后,各縣(市、區(qū))、各有關部門要于10月25日前分別向市專項治理督查領導組寫出專題報告,對這次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縣(市、區(qū))政府及各行業(yè)主管部門要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站在講政治、促發(fā)展、保穩(wěn)定的高度,充分認識本次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切實有效的方法,確保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ǘ┎块T聯(lián)動,形成合力
各縣(市、區(qū))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開展專項治理的同時,切實加強本地區(qū)、本行業(yè)、本系統(tǒng)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要始終保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和疏散設施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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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各部門要利用新聞媒體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大力宣傳。曝光存在違法行為拒不整改的單位,宣傳防火常識和自救知識,不斷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在專項治理中,鼓勵采用技術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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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治理要堅持“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針對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加強長效管理,鞏固治理成果?!≡谥卫磉^程中,執(zhí)法部門要嚴格依法辦事,對干擾、阻撓專項治理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從嚴處罰;對在專項治理過程中領導不力,執(zhí)法不嚴,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的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根據有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